中新網長沙1月7日電 (劉柱 孔奕)長沙市警方7日透露,為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极參与防控搶劫、搶奪、盜竊汽車、入室盜竊、扒竊等侵財犯罪,更好地維護社會平安穩定,長沙市公安局於日前出台《對群眾參與防控“兩搶三盜”犯罪實施獎勵的辦法》(下稱《辦法》),對抓獲涉嫌盜搶犯罪嫌疑人的市民群眾,公安機關將獎勵人民幣五千至一萬元。
  《辦法》規定,群眾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每抓獲一名搶劫、搶奪或盜竊汽車案件犯罪嫌疑人並被逮捕、移送起訴的,公安機關獎勵該群眾人民幣一萬元;每抓獲一名入室盜竊或扒竊案件犯罪嫌疑人並被逮捕、移送起訴的,公安機關獎勵該群眾人民幣五千元。
  對群眾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或協助公安機關抓獲搶劫、搶奪或盜竊汽車犯罪嫌疑人的,長沙公安機關也將予以獎勵。
  《辦法》規定,群眾協助公安機關抓獲搶劫、搶奪或盜竊汽車犯罪嫌疑人,每抓獲一名並被逮捕、移送起訴的,公安機關根據群眾在抓獲犯罪嫌疑人過程中作用大小獎勵該群眾人民幣一千元至三千元不等,協助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六千元;對提供線索,每抓獲一名搶劫、搶奪或盜竊汽車犯罪嫌疑人並被逮捕、移送起訴的,公安機關根據提供線索的重要程度獎勵群眾人民幣一千元至兩千元不等,對同一線索抓獲多人的,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五千元。
  據介紹,《辦法》同時規定,群眾在抓獲犯罪嫌疑人過程中負傷的,公安機關將為其向長沙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申報見義勇為基金。
  “此次出台的《辦法》是對原《長沙市公安局對群眾參與防控“兩搶一盜”犯罪實施獎勵的辦法》的完善和補充,最主要是擴大了獎勵面,明確規定對群眾主動抓獲盜竊、扒竊犯罪嫌疑人將實施獎勵,並明確了獎勵標準。”長沙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06年長沙市公安局開始實施《對群眾參與防控“兩搶一盜”犯罪實施獎勵的辦法》,近七年來先後18次召開群眾獎勵兌現大會,共有近2200餘名市民群眾因直接或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兩搶一盜”犯罪嫌疑人獲得了獎勵。市民群眾的積极參与為夯實群防群治基礎、廣泛整合民力資源起到了積極作用,有力地震懾和打擊了違法犯罪,長沙街面“兩搶一盜”發案始終控制在全國省會城市較低水平。
  據瞭解,針對歲末年初的發案規律和特點,長沙警方目前正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打擊多發性侵財犯罪“清霾行動”,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盜竊、搶奪、搶劫、扒竊、詐騙等侵財犯罪展開了凌厲攻勢。2013年以來,長沙警方共打掉侵財犯罪團夥620餘個,抓獲侵財犯罪嫌疑人5200餘人。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人民群眾的積极參与,必將進一步築牢打防多發性侵財犯罪的銅牆鐵壁。”長沙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李介德表示,警方將不斷強化對多發性侵財犯罪的防控和打擊力度,希望更多的市民群眾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協助公安機關防控、打擊“兩搶三盜”違法犯罪活動,大力弘揚匡扶正義、懲惡揚善的精神,形成共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良好局面,警民攜手同心,為建設“平安長沙”貢獻力量。(完)  (原標題:長沙規定:市民抓獲一名盜搶嫌犯獎勵5千至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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