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網友罵交警孬種被拘留”一事,連日來引發輿論廣泛關註。5月14日深夜,山東省濟寧市兗州區公安局在微博上作出道歉,認為對當事人行政拘留處罰不當,決定撤銷該行政處罰決定,向當事人賠禮道歉(據5月15日《南方都市報》)。
  網友晏揚:兗州警方知錯能改,值得肯定,但也沒什麼可稱贊的。一來,錯誤的行政處罰已經實施,當事人曹某的權益已遭受侵害,還因此丟掉了工作;二來,直到道歉之前,當地相關部門還在強行辯解,@兗州公安的微博還一度限制網友評論,這足以讓人對他們突然道歉的誠意打個問號。
  曹某罵交警“孬種”固然不對,但兗州警方的處罰錯得更離譜,於情於理於法都不合。從情理的角度講,“孬種”並不是特別難聽的話,言辭過激而已。群眾發句牢騷、說句難聽的話,難道就受不了?兗州警方拘留曹某,是對這一法條的歪曲和濫用,其本質是濫用權力、挾私報複。不管是“將做進一步調查”還是“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都不能是套話,更不能是空話,否則就是糊弄輿論、欺騙群眾,就是錯上加錯。我們不僅要關註兗州警方將怎樣對有關人員進行問責,而且要緊盯其他地方作出的類似承諾不放鬆,督促相關部門履行諾言,言必行、行必果。  (原標題:“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不能是套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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