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6月24日電 (記者 餘顯倫)中國駐泰使館24日發佈旅游提示,提醒擬來泰中國公民選擇有良好資質、守法經營的旅行社,參考合理價位報團出行,切勿因貪小便宜而影響其出游行程。
  該提示稱,6月以來,駐泰使館接到幾起中國游客求助案件,反映其跟團游泰途中被當地旅行社甩團,無法繼續其行程。該提示介紹,一旅行團團員均為湖北某保險公司的投保人,保險公司以“優惠客戶”為名,由湖北某輝旅行社出面組織客戶游泰,行程6天5夜,報價每人1580元人民幣。在抵泰游玩兩天后,泰當地接團社要求團員追加費用,雙方由此產生分歧,旅行社將50餘名團員丟棄在路邊,徑自離去。
  而帶隊導游作為團員和泰接團社的協調人,推諉責任,未發揮積極作用,不與當地旅行社溝通協商,反而將問題交由團員自己解決。團員氣憤無奈之下,只得向使館求助。該提示認為,前述事件無疑都是“零團費”、“低團費”甚至是“負團費”惹的禍。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避免旅游糾紛,新《旅游法》明文禁止旅行社組織低價團出境游。
  中國駐泰使館由此提醒擬來泰中國公民選擇有良好資質、守法經營的旅行社,參考合理價位報團出行,切勿貪小便宜找氣受;事前簽好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一旦出現糾紛,根據“境外糾紛、境內解決”的原則,回國後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中國駐泰使館同時鄭重呼籲旅行社嚴格遵守新《旅游法》,珍惜自身商業聲譽,切忌有法不依、以身試法。(完)  (原標題:中國駐泰使館提醒中國游客切勿參加低團費旅行團)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s47ksbtc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